Jacobsen 及自由軟體社群在 Jacobsen v. Katzer 一案中贏很大!

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張貼者: legist (強哥)
Jacobsen v. Katzer 一案(以下簡稱 Jacobsen 案)一如預期地達成了和解。這個和解對於 Jacobsen 是一大勝利,對於自由軟體社群也是個超大的新聞。Jacobsen 案對於社群相當重要,它是美國第一宗有關於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的法律效力的案件(見《Jacobsen: 地方法院拒絕核發預先禁制令》一文)。本和解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聯邦上訴巡迴法院給與授權人(也就是 Jacobsen)較佳的標準以取得「定暫時狀態處分 (injunctive relief)」之後,地方法院卻仍拒拒絕發出禁制令。Jacobsen 在申請核發禁制令失敗後就上訴,但上訴的結果仍然不確定,因為聯邦上訴巡迴法院對於挑戰地方法院決定的一造施加了沉重的壓力(因為現已達成和解,所以上訴已經撤銷了)。

這個和解證實、說明了 Jacobsen 的主張及請求是毫無問題的。其中有三個重點(和解契約請點選這裡):

1. 在 18 個月以內給付美金 10 萬元給 Jacobsen。
2. 一個很寬鬆的禁制令,禁止 Katzer 再生產、修改或散布「JMRI 元件」,同時也禁止其註冊某些商標及域名。JMRI 元件被寬鬆地定義為:包含關於原來的火車模形軟體中所有可作為著權權客體的任何形式的元件,軟體程式碼本身至資料配置的文本皆屬之,參見這份文件
3. 一個特別的程序以解決該和解協議利用私人調解及仲裁與法律程序的一致性。

這宗訴訟最終被法院以預先判決給駁回了(也就是說任一造當事人均不得就本案內容再行起訴)。本案對於自由軟體社群來說是個非常棒的結果,這個勝利對於為 Jacobsen 疲於奔命的律師而言也很值得好好慶賀一番!

本文翻譯自 Mark Radcliffe 於其部落格 Law & Life: Silicon Valley 撰寫之《Jacobsen and FOSS Community Win Big in Jacobsen v. Katzer Settlement》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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