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 access is 'a fundamental right'

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張貼者: legist (強哥)
BBC World Service 在 26 個國家中的最近民調(2010-03-10 公布)顯示,79% 的受訪者認為上網是人的基本權。這個由 GlobeScan 做出的調查發現,有使用網路的受訪者中有 87% 認為上網是所有人類都該享有的基本權。超過 71% 的非網路使用者也認為他們應該享有上網的權利。受訪者認為上網是基本權的比例,由國家排列,最高的三個為:南韓(96%)、墨西哥(94%)以及中國(87%)。

78% 的受訪者認為上網帶來更多的自由,90% 認為網路對於學習有所助益,不過僅有 51% 表示他們在生活餘暇會樂於使用諸如 Facebook 或 MySpace 這類的社交網站。有趣的是,在談到網路是不是一個可以讓人安全地吐露心聲、表達意見的地方時,結果相殊,有 48% 認為是,49% 則不這麼感覺。

另外,對於政府該不該伸手進來管網路,有 53% 的網路使用者同意「不論何種程度或何地,政府都不該管制網路」的選項,其中最高的三者分別是南韓(83%)、奈及利亞(77%)及墨西哥(72%)。

報告內還有其他調察數字,這裡就不全部貼上來了。本報告全文請點此下載:the findings in detail (.pdf)


調查國家/地區圖示(可惜未調查台灣):


覺得網路有用的地方是:


上網應不應該是全人類的基本權:


最關心的網路問題:


對於網路的意見:


一週上網幾小時(扣除工作需要):



以上僅摘錄部分。本報告全文請點此下載:the findings in detail (.pdf)

相關新聞:
BBC: Internet access is 'a fundamental right'
ZDNet: 78% of adults believe Internet access a fundamental right; 50% want no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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