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源碼公眾授權模式在生命科學領域的應用

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 張貼者: legist (強哥) 0 意見
本文最初發表於 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第 169 期 法律專欄
本文授權採 創用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授權條款 台灣 2.5 版
1980 年代以降,由 Richard M. Stallman 領軍的自由軟體運動及其後 GNU/Linux 的成功,使世人了解到共工開發、同儕生產 (peer production) 的可能性;並且,史丹佛大學 Lawrence Lessig 教授亦啟動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 計畫,使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程式碼以外的著作權素材,亦得以類似的方式提供眾人利用;此外,維基媒體 (Wikimedia) 基金會的旗下網站也利用公眾授權模式(註一),納入眾力編輯而成為全球第五大網站(註二)。開放源碼的公眾授權模式在自由軟體理念推廣者的努力以及人人皆得近用網際網路的環境助長之下,已被證實是一種可行的生產模式(註三)。於是,其他領域,包括生命科學領域在內,也開始進行相關的嘗試。

為何生命科學研究者會有這樣的想法呢?因為做實驗需要許多材料 (materials)。傳統上該領域的研究者必須簽署「材料移轉契約 (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s, MTA)」才能取得一些特殊的研究資源及工具(註四)。但是,跟傳統程式開發的問題一樣,若要取用他人的程式碼或研發成果,一方面不知道誰已經開發出自己希望取得的程式碼,想付費取得授權都不知要找誰;二方面取得授權的條款各異,增加交易成本而遲滯開發進程;在傳統的材料取得方式,也會遭遇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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