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 年代以降,由 Richard M. Stallman 領軍的自由軟體運動及其後 GNU/Linux 的成功,使世人了解到共工開發、同儕生產 (peer production) 的可能性;並且,史丹佛大學 Lawrence Lessig 教授亦啟動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 計畫,使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程式碼以外的著作權素材,亦得以類似的方式提供眾人利用;此外,維基媒體 (Wikimedia) 基金會的旗下網站也利用公眾授權模式(註一),納入眾力編輯而成為全球第五大網站(註二)。開放源碼的公眾授權模式在自由軟體理念推廣者的努力以及人人皆得近用網際網路的環境助長之下,已被證實是一種可行的生產模式(註三)。於是,其他領域,包括生命科學領域在內,也開始進行相關的嘗試。
為何生命科學研究者會有這樣的想法呢?因為做實驗需要許多材料 (materials)。傳統上該領域的研究者必須簽署「材料移轉契約 (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s, MTA)」才能取得一些特殊的研究資源及工具(註四)。但是,跟傳統程式開發的問題一樣,若要取用他人的程式碼或研發成果,一方面不知道誰已經開發出自己希望取得的程式碼,想付費取得授權都不知要找誰;二方面取得授權的條款各異,增加交易成本而遲滯開發進程;在傳統的材料取得方式,也會遭遇類似的問題。
自由軟體不僅絕對正版,而且還完全不用錢。免費的最大,就算真的稍稍難用了一些、或功能少了一些也無所謂(不過大多數我在使用的自由軟體,都不會比較難用;頂多有的的確是功能少了一些,必須付費升級)。就好比,MP3 音質上確實不如 CD,Youtube 上的影音更是與 DVD 等級差更大,但只要他們不用錢,消費大眾大都還是會選擇不要錢的那個選則。
自由軟體仍然是有著作權(正版)的軟體,這點與商用軟體是相同的,因此 BSA 之語「全部換正版」,是個很好的機會,讓同為正版的自由軟體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如果 BSA 不狂推這些,其實多數人會覺得,我盜版 Windows 用慣了,也不會被抓,又有什麼誘因要換別的軟體呢?同時,我也樂見大家付錢給專屬軟體商的商業行為,因為總有人不想學新系統(例如 Linux)的操作方式而乖乖付正版的費用給廠商,在我眼中,無自學能力的他們也不會是自由軟體要推的客群。如果真的想少付出金錢,那就必須付出學習的時間及心力,來學學 Linux 及相關自由軟體要怎麼用,這樣也是一種交換嘛!
上面的文字也透露了我的想法了,我並不認為自由軟體會終局的獲勝,正如同專屬軟體也無法消滅自由軟體一樣的道理。我認為軟體的環境必須要維持多個系統,相互競爭,才能使這個市場變的更有效率。任何人獨占,都不會是好事;但如果是自由軟體的話,則不太可能會發生獨占的情況,最多就是寡占,因為大家都喜歡去 fork,所以 Linux OS 有許多 Distro 存在,在智慧手機方面,以自由軟體方式授權者,也不會只有 Google Android 一家,Nokia 的 Symbian、Maemo,或其與 Intel 合作的 MeeGo,也都是開放源碼的。